有时候觉得,被执行人卡着答辩期最后一天提交上诉状、卡着开庭前一晚提交所谓新证据或许是无意为之,但每次都这样确实有点主观故意了。
【早上接@路南法院 电话,告知#2026冀0202执151号# 被执行人刘某月卡着第14天(法定执行裁定异议时限15日),提交了执行异议。】
上个月法官电话里还说,不一定,这种操作除了拖延时间不会有什么实际意义。
我内心独白:您还是不够了解这两个被执行人。
这个案件,等待立案裁定两年多,等待开庭一年,等待一审判决一年多,二审不到一年,再审程序审核三个月。
每个程序上两被执行人都会卡着法定时限进行技术性拖延,意义是什么?
是这个时间内,二人择时机,比如两会,比如领导来唐,进京xf,在xf局门口暴露位置,当然,一定要抱着孩子,因为抱孩可走绿色通道,直接上高铁。
等待唐山@唐山中院 或@路南法院 领导“明法说理”,实际则友好协商进行“条件置换”。
早上出发9点抵京,等待法院领导中间约两个小时车程,见面后笑脸寒暄,此时,会发现在当地无论多么威严的领导,到京后一点架子全无。
顺利的话12点前达成共识,坐上公车回唐,运气好,还会get快餐一份。
总之,公民税金就这么消耗在越来越复杂的魔法施加中最后卡住不动。
单程票,北京半日游,换至少几个月的安全不被执行。
值。
技术加魔法,还有大姨夫,简直无敌。
我会产生错觉,似乎不是我碰上了教科书式耍赖,而是历史选择了“黄某芬”,事发刚好卡在最高法宣布“基本解决执行难”前夕,而债权人撤销权案审理刚好等到了三部发布的案外人协助也应当追究拒执罪的法律解释。
唐山与北京两个小时的高速时间也刚好足够频繁施加魔法,甚至还来得及下午回去幼儿园接孩子。
现在等@路南法院 向我送达异议,又是至少一个月的拉扯。
#唐山老赖黄淑芬##唐山政法委录用未成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