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飞
26-08-06 16:09 微博认证:监制、策划人

AI艺人方桃子第一天代言美瞳就下架了。法律界人士解释:《广告法》所指的广告代言人须为民事主体,AI艺人“方桃子”是由算法生成的虚拟形象,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不适用“未使用不得代言”的义务规定。但AI艺人“方桃子”以第一人称宣称“亲测体验”,即属虚构使用感受。在“方桃子”的广告视频中,声称“戴了一天都很舒服”,本质上就是虚构使用体验,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关于虚假广告的规定。——简单说,AI形象不是真人,她代言就会触碰一系列法律禁区。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