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诊男童死亡医生出狱发声# 【江西2岁男童遭漏诊身亡,首诊医生被判刑一年,出狱后发帖讲述接诊经过,准备材料拟申诉】两年前,江西抚州一名2岁男童因漏诊不幸去世,首诊医生被判刑一年。近日,该医生出狱发帖讲述当初接诊经过,此事再掀波澜引发关注。
男孩父亲陆先生曾告诉@大风新闻 记者,2024年2月7日,他们一家从深圳回到抚州老家过春节,2月17日凌晨3时左右,儿子发生呕吐还带有血丝,他们把孩子送到附近的抚州健强第五医院看急诊,当天值班的是韩医生,拍片后称是肠梗阻要求输液住院一周。
陆先生曾对记者回忆称,当天中午1时左右,正在输液的儿子突然疼痛难忍,将嘴唇咬出了血,值班的罗医生建议立即转往省城南昌进一步救治。当天下午5:51,该小孩因抢救无效不幸去世,生命被定格在2岁6个月。
2024年6月13日,抚州市医学会得出的鉴定结论是,该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2025年1月24日,江西开元司法鉴定中心作出司法鉴定称,抚州健强第五医院在对患者的诊疗行为中存在漏诊、延误病情和未及时手术治疗的过错,该过错与其死亡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陆先生曾介绍说,当初他拿着抚州市医学会出具的那份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报告向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报案,2025年6月11日,韩某因涉嫌医疗事故罪被刑拘。
2025年11月17日,临川区法院一审宣判称,韩某犯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禁止从事医疗行业三年。一审宣判后,韩某不服,上诉至抚州市中级法院。2026年5月28日,该法院终审裁定称,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6月11日,韩某刑满释放。
近日,韩某在网上发帖称,事发后他寄望于该医院妥善处理该医疗纠纷,妥善厘清诊疗相关责任,“但事情最终走向完全超出我的预期,我被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罪背负刑事责任,这样的结果让我难以接受。”
他发帖还原当初接诊过程称,当时小孩家人带着孩子前来医院急诊就诊,家人自述孩子已连续呕吐两天,直接提出开具药物、输液治疗,自行判断病症为急性肠胃炎,并携带了此前在抚州市一家医疗机构完成的血常规检查报告,报告显示各项指标无明显异常。
他说,结合孩子当时的临床表现,他判断需要拍摄腹部立位片,排查肠梗阻风险,孩子父亲当时情绪较为急躁,表示自己通过网络检索相关症状,认定仅为普通肠胃炎,不认可拍片检查的必要性,随即抱着孩子离开。后来,孩子奶奶单独返回诊室,表示家人商议后同意完成影像检查,拍片结果提示孩子存在肠梗阻。
他还说,他当场调取电子影像胶片,向家属详细说明孩子病情,并结合孩子当时的身体状态制定初步治疗方案:先通过输液补液、对症缓解不适,采取保守治疗持续监测身体变化;如病情持续加重,则立刻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孩子家人商议后,同意先在我院接受保守治疗,办理入院手续后我同步安排血液生化、电解质相关抽血检查,各项检验结果均未提示明显异常。”
他称,因就诊时段为凌晨,医院B超检查室无值班人员,且孩子当时没有腹痛、严重腹胀等相关表现,综合当时情况,未安排B超检查,“当天上午8时左右,我完成与下一班医生的交接工作,查房结束后,我回到办公室完成查房记录书写,随即打卡结束值班,此后便不再知晓孩子后续诊疗情况。”
韩某介绍说,他完整还原整件事情经过,并非想要规避自身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他认可此次诊疗过程中自己存在处置疏漏,但始终无法认同自身行为达到触犯刑法、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严重程度。
他质疑说,在他完成值班交接、正常下班离岗,且全程未收到医院任何关于患者病情恶化的通知前提下,是否还需要持续对当事小孩的后续病情承担全部责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多次联系韩某,电话打通后一直无人接听。
有媒体报道称,目前韩某正在准备资料,打算进行申诉。
针对韩某的这些说法,记者再次联系小孩父亲陆先生,他未作回应。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编辑 李婧) http://t.cn/AXCFPF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