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曳于田间
26-08-07 04:01 微博认证:旅游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网友养2千条食人鱼23斤羊秒变骨架#

广东博主饲养2000条食人鱼涉嫌违法。

食人鱼(红腹锯脂鲤)属于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普通个人、自媒体博主私自大规模饲养,属于违法行为,只有经过省级部门审批的科研机构才允许饲养 。广东气候适合其存活,2000条属于大规模饲养,生态风险很高。

一、法律依据

1、《生物安全法》
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罚款5‑25万元;
丢弃、造成逃逸,罚款1‑5万元。

2、《刑法》第344‑1 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
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不只是主动放生,如果暴雨漫池、设备故障造成鱼逃入自然水体,饲养人同样承担责任。

3、农业农村部管控要求:禁止个人养殖、繁育、销售食人鱼,一经发现全部没收做无害化销毁,也不允许短视频公开博流量展示。

二、本案加重情节

1、数量2000条,属于规模化繁育,并非家庭少量观赏;
2、自媒体拍视频公开传播外来入侵物种博流量;
3、地处广东,一旦逃逸进入珠江水系,可以存活繁殖,威胁本土鱼类与人身安全。

三、执法部门查实后的处理

1、全部没收食人鱼,无害化销毁;
2、追溯鱼苗来源,处罚上游买卖链条;
3、作出行政处罚,处以罚款;
4、若发生逃逸或极高逃逸风险,达到“情节严重”,刑事立案。

四、常见误区澄清

❌误区:我不放生,只在池子里面养就没事。
✅真相:法律不单管控放生,未经审批私自引进、大规模繁育饲养本身就违法。暴雨、设备故障都存在客观逃逸风险,不能靠个人承诺免责。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