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镜之光
26-08-07 08:16 微博认证:河北戴志金律师事务所 律师

#16岁少女痴迷恋陪2年花17万#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16岁的小黄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的大额消费,需经法定代理人(父母)同意或追认才有效。
17万元远超其认知范围,每月超1.5万元的消费,显然与她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家长拒绝追认,其母亲明确要求退款,意味着合同自始无效。合同无效后,商家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http://t.cn/AXCsdWOb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