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通2.36亿美元纠纷案一审判决出炉##跨境通指控恶意逃债被法院驳回#】
8月6日,跨境通公告,公司与Achiever VenturesⅢ(Hong Kong)Limited、Golden GrowthⅢ(Hong Kong)Limited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跨境通全部诉讼请求。
2021年4月,跨境通与包含被告一在内的二十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将所持深圳前海帕拓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分别转让,其中被告一受让11.6955%股权,对应转让价款2.36亿元。
协议签订后跨境通履行了股权变更义务,但被告一在多次催要后仍未支付转让款。
跨境通还指控,被告一为逃避债务,将持有的深圳市智岩科技有限公司4.4006%股权、深圳华秋电子有限公司12.4111%股权和未来机器人(深圳)有限公司6.4108%股权,转让给其实缴资本仅为1港币的关联公司被告二,属恶意逃避债务。
跨境通据此请求撤销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并要求被告支付特别违约金约2244万元。
法院一审均未予支持。
公告称,本次判决对公司利润暂不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