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国追求自由恋爱有多难##学者谈1928是中国女性的元年#【这桩“民国私奔案”,为何至今众说纷纭】“1928年对于中国女性来说是一个元年。”何其亮说。他举例,同年实业家盛宣怀的第七女盛爱颐告状主张遗产继承权,为民国第一例女性继承权案件,男女平等的观念在法律层面得到了落实。1928年,国民政府局面相对稳定,开始革新法律,“五四”时期与性别相关的理念正好在这一年被纳入法律范畴。新刑法第一次将成年女性视为自然人,拥有法律权利。
“她有坚强的一面,也有脆弱的一面。”何其亮认为黄慧如面对全社会施加的巨大压力,崩溃是人之常情,放到现在也难以为继,“她就是一个很真实的女性。”他一直觉得难写,就在于她的想法不停变化。现在看来,这才是正常人。陆根荣也是一个普通人,从苏州常熟农村到上海打工,正好走进黄家,赶上黄慧如最痛苦、脆弱的状态。两个人也许真的产生了感情,很快就结合了。
何其亮写博士论文时想不清楚,该如何解释黄慧如的变化。《情奔何处:一起未完成的民国私奔案》提供了许多增量,这一点令他开心。重要的一部分是“五四”思想的普及化。农村地区大多数人不识字,对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和自由恋爱这些概念的理解是有所偏差的。考察这桩私奔事件可以看到,虽然普通百姓往往把自由恋爱理解为通奸,但这些词汇至少广泛传播,与个人生活联系在一起了。
这桩事件同样受到了文学界的关注。甚至清朝遗老也写旧体诗借题发挥,譬如诗人高潜子的感慨:“自由恋爱皆如此,一误回头已百年。”相形之下,女性的声音极为少见。“这才是比较奇特的地方,这么一个女性为中心的案例,女性的角色非常边缘化。”何其亮举出一些例子,首先是他在《民国日报》看过的女性作者发表的评论,数量并不多。有一种前卫的观念,讲不要结婚,直接实行情人制度就好。1910年代和1920年代这类思潮很广泛,是典型的无政府主义,声称婚姻制度和家庭制度全都不要。http://t.cn/AXN7wZ7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