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用26年的规则原文来做21年比赛的规则依据,图二清晰显示原博图一发布微博使用规则为20260218发布,好小众的刻舟求剑。
适用于东京奥运会男子混合泳接力的规则为,图三中英对照,适用时间2017-2021,图四【中国游泳协会】翻译版,适用时间2019-2022,看得到【中国游泳协会的水印】吗。。。看得到吗。。。看得到吗。。。
事关五年来争论不休的犯规,为了严谨全面,根据中英对照版,我们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理解:
1. 谁的最终成绩单不完整,谁犯规
2. 从报告犯规到确认犯规之间的时间差可能会导致在特殊情况下,没犯规的人成绩缺失而犯规的人的分段被完整记录。放在此处即为,【蛙泳棒到边犯规】或【蝶泳棒出发犯规】。
1️⃣如果是第一种的话,那么完全按照第一种理解的逻辑和图五成绩单,犯规应该发生在蝶泳棒出发(头部未在15m线前出水)或是第一个50m的游程之间,排除抢跳,因为蝶泳棒rt有效。而蝶泳棒的出发超慢速录屏在此,http://t.cn/A63eDGN6,这离15m线不管怎么看都很远吧[泪奔]
至于蝶泳棒第一个分段游程犯规,不管是对比第二种理解的证据,还是历次【全国性及以上比赛】的犯规统计,都可以说可能性非常之小。
2️⃣如果是第二种的话,排除蝶泳棒抢跳(因为rt有效),那就是蛙泳棒到边犯规了,而这种理解既有【全运会新闻发布会蛙泳棒本人口述】佐证,又有相关gzh总结,又和【适用于东京奥运会男子混合泳接力的泳联规则】以及【中国游泳协会翻译版】对得上,本人口述和gzh总结依然在http://t.cn/A63eDGN6
最后我们再看一下从发现犯规到确认犯规的报告流程,图六为池畔裁判(人类),图七、图八和图九为视频裁判(人类和监视器),池畔裁判和视频裁判的裁定是平行观察、分层复核的,并交由执行总裁判最终裁决,这证明从发现犯规到最终确认犯规确实存在时间差。而这种时间差是否会体现在某一次成绩单上,没有定论,但看到如今的人谁都有自己的答案。
视频裁判流程文件来源见图十,我没有找到发布时间更早的文件,但是视频裁判引入确实是在东京奥运会,这个流程当时可能会不如文件所述完善,但从报告犯规到最终确认犯规的时间差不会因此消失,毕竟裁决原则是“疑点利益归于运动员”。
我觉得以这些东西去佐证和讨论已经足够客观、足够讲道理了,我也不知道到底要拿出什么样的证据,有些人才能真的放过这个到边成绩倒数第二的接力。五年了还是这样时不时地拉出来一次,还能说出试图否认蝶泳棒伤病的话,是因为蛙泳棒当时哭着说距离奥运金牌一步之遥但实际上是差1.28秒,而蛙泳棒本人已经不可能再去奥运会夺金了吗。
不是这样的反复纠缠,真的没有人想把话说得这么难听。。。
真的希望这是最后一次说这件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