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当庭质问被告:你说没有猥亵,为什么学校那么多老师,只指控你呢
这种与当年彭宇案法官那句“你没撞,为什么要去扶她”的逻辑如出一辙,属于不当因果推定、有罪推定式诘问,把举证责任倒灌给被告,把"受害者选择起诉谁"这个主观行为,偷换成"被起诉者一定有罪"这个客观事实,跳过了最关键的物证、时间线等客观证据环节,直接完成“未审先判”。这违背了刑诉法“无罪推定”和“控方举证”原则
所以说,很多强奸案、还是前不久女儿诬告父亲强奸这些案子,司法部门按照的就是有罪推定,被告要自证清白。“她告了你=你有罪嫌疑”被悄悄替换成“她告了你=你就是”,被告被迫去证明“我没干”,这就是实务中的有罪推定。。。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