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年律师
26-08-08 11:51 微博认证:律师

【分享浅见,抛砖引玉:法律尊严在于法之必行,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很多同行认为职务犯罪辩护非常难,甚至流露出绝望的情绪,坦然地讲,确实很难,但如果案件在事实和法律适用上存在足以影响定罪量刑的问题,有时还是有辩护空间!无论如何,法律必须被信仰、被维护,否则形同虚设,而一旦取得辩护成效,不仅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能真正维护监察和司法权威!
这份通话录音,是几年前在办理某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我第一次尝试与调查机关案件审理室的一位监察官联系,她当时很震惊,说我们从来不和辩护人联系……,同时我向检察院和法院提交了很多份法律申请和意见书,并进行多次现场沟通。后来,鉴于指控犯罪的客观证据不足,这个案子分别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以变更起诉的方式,拿掉了两笔共五千多万的指控。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当事人就这两笔指控,在调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全部认罪认罚,并写下了很多份悔罪书。
我想这也许就是辩护人坚持的意义。既然干了律师这行,接了案子,就应该在失望中寻找希望,知其难为而为之!而且我们要坚定的相信,并相信“相信的力量”,那就是法治环境整体向好,不要把办案人员当成假想敌,绝大多数的办案人员都是非常好的,只是大家的职能分工不一样、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立场不一样,但我们是同胞,学的是同样的法律,且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只要大家都本着初心做人做事,在伟大的良法善治的时代,一般情况下,会有良好的沟通空间,实现案件的秉公处理。 http://t.cn/AXNAbu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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