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26-08-08 15:33 微博认证:大河报官方微博

【#女子举报丈夫重婚维权17年终入狱#】 据新黄河报道:四川的罗女士近日反映,2009年,她在发现丈夫罗某出轨熟人闫某某,且闫某某已怀孕的消息后报案,但未能立案。此后多年,她通过刑事自诉、层层信访举报等方式向相关部门持续反映此事,直至2018年案件正式启动刑事侦查。又经过8年司法拉锯,2026年7月,法院最终认定罗某与同乡闫某某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罪,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相继收监服刑。

罗女士是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人,据其讲述,2001年,经亲属介绍,她与丈夫罗某相识。罗某本姓刘,二人同属一个乡镇,但相识之前并无交集。仅仅相处20天,在男方家人反复催促下仓促成婚,后罗某作为上门女婿入赘罗家,便将姓氏由刘改为罗。婚后不久,她选择与罗某分开外出务工。罗女士长期在广东打工,罗某则辗转北京、上海、河北各地工地,二人常年异地分居。2004年,在双方长辈劝说下,二人短暂团聚并生育一子。罗女士曾寄希望于孩子能够改变罗某,促使其承担家庭责任,但罗某依旧疏于顾家、疏于照料孩子。共同生活不足一年,双方再度分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但始终没有办理离婚手续。

2009年4月,罗女士得知消息,丈夫罗某在河北唐山与熟人闫某某同居,且闫某某已经怀孕,于是她专程赶到唐山寻夫。罗女士称,对于闫某某她并不陌生,“她年长我几岁,我们两家距离很近,彼此熟识,而且当时闫某某尚未离婚,也是婚姻存续状态。”2009年5月1日,罗女士在唐山找到丈夫所在工地,得知丈夫和闫某某住在工地食堂隔壁,途经二人租住房屋时,屋内的罗某与闫某某发现她后立刻出逃。罗女士表示,冲突发生后,唐山当地警方介入,但因罗某与闫某某刻意关机、四处躲避,公安机关未能找到二人,只能劝说她先行返回四川,收集充分证据后向户籍地报案。在此期间,罗女士从罗某工友处获悉,罗某和闫某某二人长期在此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回到通江后,罗女士持续向通江县公安局报案,控告二人涉嫌重婚,但未能顺利立案。“公安机关当时给出的理由包括是缺少直接证据,建议继续搜集线索。”2010年,罗女士尝试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同样未能推进。此后多年,罗女士不断信访,持续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在此期间,闫某某于2016年和前夫离婚。直到2018年,通江县公安局正式对该案立案侦查,此时距离罗女士2009年发现丈夫出轨到刑事立案,已过去整整9年。

案件立案后,侦查、起诉流程依旧漫长。检察机关认为,罗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闫某某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被告人闫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罗某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离婚后明知罗某未解除婚姻关系仍与罗某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应当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罗某和闫某某均不认可构成重婚罪,辩称二人没有达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程度。2025年9月,案件一审开庭。法院结合相关证人证言、在案书证、电子证据等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6年2月22日前,罗某和闫某某在彼此都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2016年2月22日以后至2024年,罗某在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闫某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闫某某明知罗某未解除婚姻关系,仍以夫妻名义与罗某共同生活。最终,法院判决罗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闫某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一审宣判后,二人上诉至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7月20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7月31日,闫某某被依法收监,至此两名被告人全部服刑。#商家承诺32岁能长高10厘米被判欺诈##上门女婿出轨与邻居重婚生子##上门女婿婚内与邻居重婚双双获刑#(小嘉) http://t.cn/AXN2vMc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