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李振武
26-08-08 17:46 微博认证:娱乐法律师 法律博主

说实话,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赵今麦生日寄信收到恶意物品# ,我最大的困惑是:

一个人到底要扭曲到什么程度,才会花时间、花钱、花精力,去给一个素不相识的艺人寄一包“粪便”?是为了满足什么恶趣味?

这已经不是“黑粉”“恶作剧”能解释的了。

这就是纯粹的、毫无底线的恶意。

#我想到一个法律问题#

这种行为的本质,是将网络上的戾气转化为现实中的实际行动,试图通过羞辱和骚扰来破坏他人的正常生活。

更令人担忧的是,当类似行为未被严厉追责时,容易引发“破窗效应”:当一个人寄了污秽物却没有付出任何代价,就会有第二个人、第三个人效仿。

后援会已经援引来《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进行普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更何况,排泄物本身属于禁止邮寄的污秽物品,快递公司有权拒收和上报,恶意寄件行为同时违反了快递行业规定。

希望能够以此为鉴,遵纪守法吧。

#振武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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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