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雾Une_狂言綺語
26-08-10 02:38

昨天我的微博账号后台收到了一条私信,有人“声称”我和事务所老板恋爱,并描述了我们在偶活结束当晚一起去京a喝酒的详细过程。
这件事之前就传到了我的耳朵里,因为大家都觉得过于离谱并且我的现生压力很大所以只让老板那边做出了回应,但是现在谣言的离谱程度已经超过了我的认知,所以我必须出面澄清。

1.事实证据:关于我的老板我不清楚,但我可以确定我本人在一年内从未踏进过京a消费。上一次去京a是出道前我和花卷在看完东四的演出后,和老板们汇合一起在旁边的京a吃了一顿饭。在这之后我从未踏进任何一家京a就餐。请问目击者,到底是在哪家店、什么时间遇到我和我的老板的呢?希望你可以提供详细的日期,我和我的老板可以配合查询消费记录,事实如何一目了然。

2.我和老板的关系:我一直非常感激在我的大学时期遇到小王、愚舟,两位愿意提点我并且相信我的老板。其中,小王老板又刚好是我想从业方向的资深从业者,所以今年春招以来,小王老师一直在帮助我修改简历、规划投递方法、引导我找到自己真正想做的事。近两月来,因为偶像、工作、学业、家庭的多重压力,我去医院确诊了焦虑症,需要服药控制躯体化症状(但是大家不用担心),所以小王老师才会在距离上次演出已经过去半个月之后的当天和我交流,关心我的心理状态。我与小王老板确实去过精酿酒吧,但那只是在当时偶活结束之后,周围的餐厅很多都闭餐不营业、我又很饥饿需要吃一些简餐的情况下,次数屈指可数。我们的谈话内容也一直很简单:偶像与工作,这也是我们两个年龄和眼界都不同的人唯一能谈论的事情。为何对一些人来说,正常的交流也会被看作是不齿的行为呢?这样的人心里到底有多么的肮脏和龌龊呢?

这件事情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的心理健康和名誉权,我要求所谓“目击者”在三天内联系我的事务所,我们来核对一下究竟是哪天在哪家店出现的消费。如果没有收到相关的信息,我将采取报警处理,来维护我个人的权益。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