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4031051120
26-08-10 11:05

#南京[超话]#太平洋大厦公共停车场收费备案,当初秦淮区停车办丛文主任仅凭临时土地证复印件办理。该临时土地证原件项目竣工后已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回销毁,搞笑是丛文主任就以这么一个失效的复印件给办理了。
丛文主任所说的停车场产权方南京宏达房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6 月 24 日已注销,法人主体消亡,符合撤销备案、停止收费的法定条件,停车办在市长信箱回复中亦予以认可。我方附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材料提交已满两周,企业注销这一基础事实迟迟未核实,凸显秦淮区停车办办事效率低下。
@秦淮区停车办 丛文
@秦淮区城管局 唐晓军
@秦淮区委书记 王生
@南京市委书记 周红波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