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加班206小时想调休陪患癌家人被拒#,3天年假也被“拖”废,无奈辞职后公司拿出“阴阳制度”赖账 法院:公司被判赔1.6万余元】家人患癌急需陪护,员工攒下206小时加班调休却被公司拒批,申请3天年假,也因审批拖延被系统自动清零。无奈辞职后,公司竟拿出“同名不同内容”的制度,企图按1800元基本工资折算补偿。近日,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判决某技术公司赔偿员工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等共计1.6万余元。
2017年10月,李某入职某技术公司。2024年,李某直系亲属确诊癌症,住院需要人陪护。李某向公司申请,用此前休息日加班换来的调休,累计206个小时,换取时间陪护家人,但没有获得批准。无奈之下,李某于2024年7月选择辞职照看家人。然而直至离职,这206个小时既没有安排补休,也未获得加班工资补偿。此外,某技术公司规定年假有效期为一年,过期作废。李某曾于2023年10月通过公司内部系统提起3天年休假申请,因审批流程拖延,第二天凌晨系统默认申请过期撤销,自动将该年度年假清零。到李某主动离职时,公司亦未支付李某未休的年休假工资。
李某向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和未休年休假工资。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先后诉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封面新闻、华商报法治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