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如歌
26-08-10 16:21 微博认证:财经博主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加强负面清单管理,原则上停止新建、改扩建不符合条件煤矿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炭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其中指出,加强负面清单管理,原则上停止新建、改扩建以下煤矿: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除南疆外)产能低于120万吨/年的煤矿,宁夏产能低于60万吨/年的煤矿,其他地区产能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停止新建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煤矿。停止新建第一水平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煤矿,停止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过600米的小型煤矿。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内规划新建煤矿。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各类型煤矿新增产能要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炭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其中指出,有序推进接续产能建设,持续推进煤炭资源勘查,强化资源综合评价,提升资源储量规模,保障煤炭接续开发。加强产能总量调控,统筹资源开发潜力、区域供需平衡等因素,合理安排接续产能规模,重点布局在五大供应保障基地内,优先支持上下游一体化产业发展和跨区域煤炭供应保障项目。“十五五”期间,新增产能必须纳入产能“一本账”后组织实施。各类型煤矿新增产能要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