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公开课# 有人私信问,施琅为什么没有进《贰臣传》(全称《钦定国史贰臣表传》)?
很简单,清朝钦定的“贰臣”是指“仕明又仕清”的人,清廷官方记载中,对施琅早年只简单写作“明总兵郑芝龙部下左冲锋”,把他定位为郑芝龙的部将,随郑芝龙降清。实际上,施琅在郑芝龙降清后曾加入郑成功抗清队伍,并在南明隆武帝(唐王)政权下任职。但清廷不承认隆武政权的合法性(称其为“伪号”,官职为“伪职”),所以施琅不符合“贰臣”的标准。
但这不意味着一心巩固统治乾隆皇帝不拿施琅家族开刀,乾隆二年的一封谕旨里,对施琅家族的措辞就已经非常不客气了。
「朕查閩省澎湖,地係海中孤島,並無田地可耕。附島居民,咸置小艇捕魚,以餬其口。昔年提臣施琅倚勢霸占,立為獨行,每年得規禮一千二百兩。及許良彬到任後,遂將此項奏請歸公,以為提督衙門公事之用。每年交納,率以為常。行家任意苛求,漁人多受剝削,頗為沿海窮民之苦累。著總督郝玉麟宣朕諭旨,永行禁革。其現在捕魚船隻,飭令該地方官照例編號,稽查辦理。此項陋規既經裁除,若水師提督衙門有公用必不可少之處,著郝玉麟將他項銀兩酌撥數百金補之。」
什么意思呢?在施琅攻克台湾到清廷派官接收,这中间有十个月的空窗期,施琅家族利用这个空窗期,侵占了大量明郑时期的屯田,同时施琅的家人和部下随意指认民田是明郑官田、营田,作为“伪产”来接收,劫夺了大量民田,整个南台湾的熟垦土地竟被施琅家族占去一半。因为施琅在攻台前,通过一系列政治斗争,将姚启圣、福建的满洲官员、以及清廷的“盟友”荷兰人全部排除在攻台的核心之外,所以在没有其他任何力量可以制约的前提下,清廷只能在事后“承认”施琅家族的占有“成果”。
清朝地方官员报告称:“乃何以职等视事以来,问出水,则曰‘君侯(施琅)之兵眷’也;问田亩,则曰‘君侯所垦辟’也;问蔗车,则曰‘君侯所竖立’也;问佃丁,则曰‘君侯所荫免’也。嗟此小民,始为身家计,纷纷具控。及见君侯之员佐持君侯之符,宣君侯之命,执系箠击,声言提解。嗟此小民,又为性命计,皆依徊隐嘿,使县官无从定断。则小民之情事,亦甚可怜;而员佐之声灵,更非职等所能问矣。”
连根本不适合耕种,无田可夺的澎湖,渔民也要每年交给施家每年1200两的保护费,后来这笔钱在雍正年间“归公”了,最后在乾隆二年完全革除了。本来这钱和施琅家很早之前就没啥关系了,但乾隆皇帝还是要在谕旨里相当严厉的批判一番,帝王心术,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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