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配夫妻共同财产孝心没有豁免权#【中听评论:丈夫五年给父母转50万,孝心不能把老婆当外人】#5年给父母转50万尽孝岂能绕过妻子知情权#据九派新闻报道,近日,绍兴杨女士来到市妇女儿童家庭服务中心咨询:结婚5年、年薪25万的丈夫,存款不足10万。追问之下才知道,5年间丈夫以"孝敬父母"为名转给公婆50万,每年10万,理由是老人帮忙带了孩子,且态度"理直气壮"。杨女士认为这是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准备起诉追回。
陈先生每年转走10万,不是花"自己的钱",是在处分夫妻共有的财产。瞒着配偶,1万也是侵权;商量着来,100万也无妨。
陈先生的"理直气壮",来自"孝心"在家庭语境中的道德豁免权。好像挂个"孝"字,就可以绕开配偶、连告知都不必。尽孝没错, 但别拿"孝"当侵权的理由。
值班律师曾表示,尽孝是人之常情,也是传统美德,合理的金额法院会支持,但如果数额过大,另一方当然有权追回;夫妻一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在离婚分割时该方可能少分或者不分。这话在法律技术上没有错,却隐含一个危险逻辑:难道金额"合理",瞒着配偶就可以接受?平等处理权的核心是知情、协商、同意,不是事后由法院判断钱花得值不值。把权利问题降格为金额问题,等于默认只要不离谱,配偶的知情权可以忽略。
尽孝是美德,但美德不能以损害他人法定权利为代价。杨女士要的从来不是不让丈夫给父母花钱,而是被告知、被尊重,被当作共同财产的共同主人。#丈夫瞒妻子5年给父母转账50万#@大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