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nghereC
26-08-11 16:03

昨天路上看到一只小白狗,搞不清是泰迪还是什么,身子小小的,腿短短的,走起路来圆圆的屁股一扭一扭的,太可爱了,喜爱之情大发。
但是如果遇到的是大型狗,我一般躲着走,还是有点怕的。

意识到有时候,自以为的喜爱其实也是一种权利。小小的东西,觉得可爱,很萌,是因为它看上去攻击性似乎较低,你就比较好掌控它,想怎么rua就怎么rua,换言之,可以较大程度地在它身上施加并实现自己的意志。

大狗不能引发这种情绪和欲望,因为心里清楚,比之小狗,它更加不可控,你对它施加自己的意志,想rua它,可能招致它的反击,也就是说,你的意志和它的意志冲突的概率更大。

经常在网上刷到一类父母,说孩子小的时候多么多么可爱,大了就变得“狗憎人厌”。同样的道理。

孩子它小,什么都不懂,都听大人的,都按大人的来,就觉得她软萌软萌的不能更爱她了,激起了强烈的保护欲,这是成人的一种权利之瘾,上位者之瘾。通过所谓的喜爱、爱护儿童这件事来完成自我确认,证明自己不仅是被需要的(证明自身存在的正当性),也是强大的,不管在外面如何,至少在弱小懵懂的儿童面前肯定是无比强大的。

孩子稍大一些,开始发展出作为人类个体的自我意志,她就“从小狗变成了大狗”,从可被完全操控变得不再可控,不再能任由大人随心所欲地施加其意志和操控,所以大人才觉得孩子“不可爱了”,自己内心的喜爱程度下降了,本质上是孩子的个人意志“妨碍”了成人的控制欲,换言之,威胁到了他们以操控的方式来确认的自我(实际上是软弱无能的自我,越是精神软弱的人越是习惯性地通过操控他人来确认,因为他们无法靠自己来确认自我)。

所谓的青春期、叛逆期就是这样一种建立在异化逻辑下的污名化词语。不是孩子突然开始叛逆了,而是她在父母操控之下压抑了太多年的自我意志太难受了,再也压抑不住了。叛逆本身就是个畸形的词,孩子虽然是父母的孩子,可他们终究也是人,是独立于父母肉体之外的个体,当然会长出自己的意志。叛逆这个概念,却建立在孩子不该长出自己的意志的前提下,认为孩子有了自己不同于父母意志的意志是不应该的,有错的。它想要达成的目的,是阉割孩子作为人类个体的意志,也就是孩子的生命力。它是个很残酷的思维。

话再说回来,不是所有喜爱都残酷,关键在于要意识到、辨别出并剔除喜爱其中所掺杂的那些残酷的东西。尽可能地保持喜爱的纯粹,让喜爱只是喜爱本身。

在这样的底层逻辑下,应该意识到不论生育、抚养都不是恩,恩意味着孩子欠了父母的,生养、教育的过程中,孩子把应该给父母的东西已经给了他们,孩子满足了成人想要尽情喜爱某种事物的欲望(人爱,本质上是为了自己而爱的,不是为了爱的对象,人之所以爱,是因为自身产生了爱的欲望,想要去爱,始终是自己的欲望而与他人无关),孩子满足了父母通过操控一个生命来确证自我、证明自己被需要、是强大的愿望。抛却恩、亏欠的逻辑,孩子和父母之间的关系会变得纯粹,二者之间,谁也不欠谁,有的是一种建立在长期羁绊上的“情”,这就是一段长长的情,把情只当作情,才是真正活在有情天地里。

发布于 宁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