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泰苏
26-08-12 00:53 微博认证:耶鲁法学院 教授

同济实际取消长聘一事,我觉得有必要再说两句:所谓长聘制,本来就是试图在“提供激励机制”和“提供安稳的学术环境”之间找平衡的做法。以“预聘期”六七年的高压来筛选出那些有产出能力和意愿的学者。而一旦通过长聘审查,则给予这些人足够的稳定,以保证他们能够安心进行深层研究。这背后确实存在如下假设:能通过长聘考核的人,之后即便不面临行政审查,尸位素餐的几率也很低。即便偶尔有长聘后就躺平的人,也是促进深层研究的必要代价。

起码从欧美的经验来看,这个假设一般是成立的。纯从数据看,长聘(tenured)学者的产出比预聘时期一般有所下降,但依然可观。更重要的是,真正对学界能产生重大、深远影响的研究,多数是长聘之后做出的。此外,如果没有长聘所提供的工作稳定性,那就基本不会有高质量人才愿意以十几年的青春为代价,去争取“学术研究”这条清汤寡水的事业轨迹。

当然,这套经验放到国内是否还适用,确实有不确定性。但问题是,国内大学的长聘制改革至今也就十多年(北大清华2014年才开始系统推行),同济(2019年开始推行)更是只有七年时间。换言之,同济第一批长聘轨的教授里,也就才刚刚有人拿到长聘而已。他们之后的产出数量、质量如何,尚无任何实证经验可谈。同济这么急着取消长聘,也不知道是在忙什么。

如果这次改革的目的是劝退一些尸位素餐的“老人”,那么针对长聘改革之前留下来的教师群体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要顺带废掉整个长聘制度?这是最难以理解的事。长聘制度在同济也不过刚刚走出襁褓期罢了,连“成熟”都远远谈不上。即便想动它,难道不应该等到它多多少少开始开花结果了再说吗?当然,我们也许可以说:长聘制度本来就不适合那些以教学为重心的二档大学,但这明显不是同济的自我定位,似乎也不应该是它的自我定位。

发布于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