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8月15日正式全面施行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下开油烟餐饮
违者最高罚1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8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明确禁止在
居民住宅楼、
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
新建、改建、扩建
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违规且拒不改正的
将被责令关闭
并处1万至10万元罚款
发布于 湖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8月15日正式全面施行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下开油烟餐饮
违者最高罚1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8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明确禁止在
居民住宅楼、
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
新建、改建、扩建
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违规且拒不改正的
将被责令关闭
并处1万至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