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
26-08-13 12:44 微博认证:《潇湘晨报》官方微博

【#莆田美杜莎男装被判侵权范思哲#,#美杜莎男装称侵权图标非蛇发女妖#】2025年,意大利奢侈品牌范思哲将福建莆田“美杜莎”男装品牌告上法庭,理由是商标侵权。“美杜莎旗舰店”,在天猫平台有1.3万粉丝。店铺里主要出售男装,不少衣服上都印有一个醒目的女性头像图标,乍看一眼,和范思哲的男装很相似。
范思哲将这家店铺的生产企业莆田市优蔻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蔻公司”)及另外三家相关企业告上法庭,认为这四家公司侵害了范思哲的注册商标。2026年3月31日,法院一审判决四家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服装,并下架侵权商品,销毁库存侵权商品。
8月13日,优蔻公司授权的宣传人员陈先生联系@潇湘晨报 ·晨视频,表示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理由是:“美杜莎品牌的图标是东方女性,是源于公司创始人对东方美学的思考,树叶编织花圈围绕头部,面带微笑。而范思哲Logo为蛇发女妖发丝扭曲、缠绕,与优蔻公司柔和的东方美人形象形成鲜明对比”,“公司曾获得外观专利证书”。
优蔻公司还表示:“案涉争议图案,仅作为服饰面料装饰、产品外观造型、包装内饰设计元素使用,不具备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属于典型装饰性使用,而非商标性使用,不符合商标侵权的法定构成要件,不应被认定构成商标侵权。”目前,优蔻公司正在进行上诉。
优蔻公司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卫衣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从外观上看,这是一件白色卫衣,前方有醒目的人头图案标识,也就是案涉图案。优蔻公司提出申请后,2023年1月,第一次审查意见认为,产品主视图部位有图案,容易与范思哲知名商标产生混淆,属于妨害公共利益的设计,不予授权。但优蔻公司提出申诉后,2023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外观专利权的决定,颁发专利证书。
记者通过天眼查APP查询看到,目前优蔻公司已经注册的36个商标,其中包括“美杜莎”,分类为服装鞋帽;Medusa,分类为服装鞋帽;美杜莎MDS,分类为服装鞋帽;还有一个圆圈形状的女士头像图案,分类为服装鞋帽,但该图标与范思哲母公司提出侵权的人头图标并不完全相同。而此案中,范思哲母公司提出异议的图标,则并未通过商标注册。 http://t.cn/R2WxlG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