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
26-08-14 09:02 微博认证:《潇湘晨报》官方微博

【#哥哥借房给侄女上学反被弟弟偷卖#】近日,记者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了解一起离奇房产纠纷案,哥哥好心为侄女入学借出房产,弟弟却联合他人低价转卖并过户。法院最终确认哥哥为房屋真实所有权人,弟弟与第三人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过户返还。
庭审中,弟弟辩称房屋是赠与,且撤销权已过时效;而买方刘某丁则自称合法购买,与案件无关。
不过哥哥提交了购房凭证、税费记录、租赁合同等铁证,证明自己一直是房屋的实际管理者和出租人,钥匙始终由自己持有。此外,法庭查明:刘某丁曾与弟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其转账记录显示50万元是支付给房屋抵押权人,而非哥哥,交易价格也远低于市场挂牌价。兄弟二人的母亲也出庭作证,证实刘某丁早已知晓房屋背景。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房产登记在弟弟名下,但《赠与(借房)协议》明确约定了借用目的和返还义务,而《赠与合同》仅为办理过户的形式需要,并非真实赠与意思。哥哥一直是房屋实际权利人,弟弟并非真实所有权人,其擅自卖房属于无权处分。
买主刘某丁与弟弟关系特殊,且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无法证明支付合理对价,结合其知情背景,不满足“善意”要件,属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闽南网) http://t.cn/RJhMA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