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千办
26-08-14 15:03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我国的法律,整体是偏重于后果,而非行为的。

就比如说遗弃罪。

刑法第261条规定,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里的限定条件,不仅仅是拒绝扶养,更在于情节恶劣。

什么叫情节恶劣?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所谓情节恶劣,主要是指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的,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生存困难,又或是导致被害人死亡等。

了解了这些基本情况,再来看图1列出的两个案子,就能大概知道为什么图2不构罪,图3构罪了。

图2的案例中,男子虽然被妻子遗弃,但是有姐姐一直照顾,并没有达成情节恶劣的严重后果。

而在图3的案例中,男子将妻子遗弃后,并没有人帮助其照顾女方。

行为是否导致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死亡等,才是两个案例是否构罪的根本区别。

注意,这里不存在性别双标。

典型之一就是图4的案例,妻女将瘫痪男子遗弃,后亦被以遗弃罪终究刑责。

当然,刑事上没有争议,不代表民事上没有问题。

以图2的案子举例。

这个案子,我会认为女方没有权利继承男方遗产。

因为,虽然女方不构成刑法上的遗弃罪,但其行为明显构成民法上的遗弃。

而根据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故图2的案子,我会认为正常的判决结果应该是,由男方姐姐继承其全部遗产,男方妻子由于遗弃行为丧失继承权。

#有点看法#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