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隆胸1周后查出已怀孕5周#
女子在医美机构做完隆胸手术一周后,查出已经怀孕五周,随即向医美医院提出退款与索赔的诉求。
术前她完成了医美手术相关的全套检查,唯独没有检出妊娠情况。这家医美机构仅针对医美适应症开展术前筛查,并非妇幼保健专科,不具备妇产科诊疗能力,女子也签署过书面风险告知书。
从流程与法理层面看,医院未必存在重大过错;倘若本案主体是综合性医院,在完善全面检查后仍实施隆胸手术,则容易被认定为逐利失责,但专科医美机构本就没有妇产科相关诊疗条件。
女子主张全额退还一万八千元手术费并索赔,这类诉求在实务中很难直接达成,她想要追责,较难找到医院明显的重大疏漏,相关主张也不容易获得法条支撑。
女子自身比较粗心,孕五周早孕反应并不明显,因此完全不清楚已经受孕。她还需要厘清一个关键问题:如果后续继续妊娠,隆胸手术、术中全麻以及使用的药物,是否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若想要依法维权,她应当通过正规途径核实医院术前实际开展了哪些检查项目,确认其中是否包含能够检出早孕的项目,排查医院是否存在隐瞒或疏漏;一旦查实存在这类问题,才能够认定医院存在重大过失并据此追责。
如果医院存在着主观故意隐瞒女子怀孕的情况,或者说对这方面出现了疏忽,那么女子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争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发布于 新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