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时评:城管竟私收1400元“罚款” 知法犯法必须严惩!#官方通报城管拦停货车私收1400罚款#】#城管拦停货车私收罚款3人被停职# 8月10号凌晨3点,郑州郑东新区,一辆喷涂着“城市管理执法”字样的警灯车拦下了一辆货车。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票据,只有执法人员亮出的一个个人微信二维码。司机扫了1400元,才得以继续赶路。
这哪里是执法?这分明是拦路收费的“山大王”做派啊!8月13日,郑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报:情况属实,涉事的董某豪等3人被停职,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处理速度很快,但这事儿依然值得我们刨根问底。
首先必须明确,涉事货车如果真的存在道路遗撒,确实违规,接受处罚天经地义。但“该罚”绝不等于“私罚”。我国《行政处罚法》对“罚缴分离”的规定非常严格:除100元以下罚款等极个别法定情形外,执法人员严禁直接接触罚款。1400元的金额,既不符合当场收缴的例外,又绕开了处罚决定书和对公账户。这就不是业务不熟或工作失误能搪塞过去的,这是典型的知法犯法。普通民众违法,尚且要受惩处,作为执法者,对法律程序公然践踏,这种行为不仅亵渎了法治尊严,更透支了政府公信力。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3个人到底是被偶然拍到的个例,还是冰山一角呢?那1400块的“定价”,是临时起意,还是心照不宣的“行情”呢?谁给他们的胆子敢这么干呢?如今,钱退了,人停职了,但事情不能就这么翻篇。纪检监察部门的介入,不能止于对这3个人这件事上的处理,更要查清他们以往是否还有没被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没有其他更严重的违纪?除了他们之外,执法队伍中还有没有人这么干过?公权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私用,对于这种知法犯法的害群之马,我们期待纪检监察部门能依法依规从严惩处,以正视听。 http://t.cn/AXNngs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