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聊一下最近频繁翻车的改年龄事件。只要地方体育局的这个利益链条存在:奥运/全运会/省运会奖牌 → 体育局政绩 → 体育局资源 → 教练成绩 →运动员机会,改年龄的现象就无法从根源避免,在我国,篮球项目还真不算改年龄的重灾区。
我们能不能把地方体育局的考核标准从“我要培养多少冠军,出多少成绩”逐渐转向“我要让多少人参与体育。” 我们现在把大量的资金砸向少数有机会出成绩的项目和运动员,因此让更多普通孩子的体育教育、校园体育失去足够资金支持。尤其是像每届全运会男篮地方球队花大价钱请球员打比赛的现象,是应该坚决杜绝的。
对地方体育局真正应该考核的一些点:每年有多少青少年参加了多长时间的体育运动,是否协助基层体育赛事组织进行,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和利用率等等,这些商业价值可能不高,但从公共服务角度看很有意义的事情。而不是现在这样:今年全运会/省运会拿了多少块金牌/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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