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建銘是不是公眾人物?
在阿扁女兒陳幸妤自爆離婚大瓜之後,前駙馬趙建銘當然就被推上了烤架。
趙建銘在自己的診所外貼了一張公告,強調自己「已非公眾人物」,也不回應私人事項。公告當然是他的權利,但問題是:公眾人物這個身分,是自己說不要就可以不要的嗎?
趙建銘是誰?當年扁嫂挑的女婿、前朝駙馬,後來又因台開案等司法案件成為全台關注的人物,而且判刑確定、入監服刑。這些事情雖不是上個月才發生的,但要台灣百姓從記憶裡消失,也還沒那麼容易。
他現在說自己「已非公眾人物」,比較準確的說法應該是:他已經不是現在的政治人物,也沒有必要接受媒體對他所有私人生活的追問。
這次他的翻紅(雖然不是他想要的),是因為陳幸妤在診所頁面留下評論,事情又牽涉到醫療處置。只要爭議碰到醫療專業與診療品質,就不完全只是夫妻兩個人的家務事。
而且,從公眾人物的界定來看,他依舊算是一種非主動的公眾人物,或者說,是公眾人物的「關係戶」。這個身分不是他自己貼一張公告,說不是就不是的。
趙建銘想擺脫「前第一家庭」的光環,可以理解;但他過去留下的公共身分,也不是一張「非公眾人物」公告就能全部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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