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莫名关注点赞评论#】#二人盗号售卖3226个获利10万多#“最近一段时间没上微博,账号里竟然有一堆莫名其妙的关注”“好久没看关注列表,一打开看见关注了好几个不认识的明星”……近期,不少网友在网上吐槽个人微博账号出现不受自身控制的异常操作。记者发现,这些被动操控并非只发生在微博平台,淘宝账号无端收藏陌生商铺、微信账号频繁弹出异地登录提醒等怪事,正在多个主流互联网平台集中出现。
【多平台账号频发异常操作】
不少网友反映,自己的微博账号会偷偷批量为陌生内容点赞、批量关注营销类账号。令人恼火的是,即便手动取消多余关注、清空无效点赞记录,间隔一段时间后,又会自动新增一批陌生关注与点赞记录。
还有网友发布经验分享帖:“如果发现自己的微博出现了以下情况,可能存在账号被盗风险……”其中就包括账号莫名其妙关注了许多陌生用户、出现非本人使用的登录设备等。
记者注意到,这种现象由来已久。微博话题“新浪微博莫名其妙关注很多不认识的人”阅读量33.6万,下有上千条网友评论,最早的一条评论发布于2018年5月。此外,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公安机关在2018年侦破一起数据窃取案。警方查明,一伙犯罪分子利用非法窃取的30亿条用户数据,操控用户账号进行微博、微信、QQ、抖音等社交平台的加粉、刷量、加群、违规推广,从中获利,旗下一家公司一年营收就超过3000万元。
部分网购平台也出现了类似异常情况。王女士告诉记者:“从前几年开始,我的淘宝账号经常莫名其妙多出很多关注。一开始我点了取消关注,之后一个月又出现了三次被动关注。找了淘宝官方客服,他说会帮我向上级反映,之后就没下文了。”陈先生也遇到了类似情况:“有几家店铺总是会出现在我的关注店铺里面,取消多次,还是会被动关注,投诉店铺也没有用。”
此外,还有部分微信用户向记者反映,自己的微信账号不时会出现“您的账号在异地登录”的提示。“收到这种提示,我都担心自己的账号是不是被盗了。”用户小吴对此颇为担忧。
【“达人号”售价可达50元】
用户的担心并不是空穴来风,这些看似零散的账号自动点赞、转发乱象,背后往往存在分工清晰、运转成熟的黑色产业链,从窃取账号登录权限,到验证账号是否有效,再到批量承接订单完成流量变现,环环相扣。
在前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公安机关办理的数据窃取案中,犯罪团伙依托一家以新媒体营销为主业的上市公司,通过与全国十余个省市的多家运营商签订营销广告系统服务合同,非法从运营商流量池中获取用户数据。
为了劫持运营商流量,犯罪团伙将自主编写的恶意程序放在运营商内部的服务器上,当用户的流量经过运营商的服务器时,该程序就自动工作,从中清洗、采集用户cookie、访问记录等关键数据。
所谓cookie,相当于用户的账号登录凭证,通过cookie不需要再次输入账号和密码,就可以进入用户账号,并且能从用户账号中获取用户的注册信息、搜索记录等。
据了解,还有不法分子会以“撞库”(黑客利用从一项服务数据泄露中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尝试批量登录其他不相关的服务)的方式获得成千上万的账户信息,或者通过钓鱼网站窃取授权登录第三方平台账号。
网络水军为制造流量数据,急需可正常登录的真实账号,号商批量核验账号有效性的需求催生灰色市场。在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办结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谢某瞄准“商机”,设计了极具隐蔽性的盗号套路:打着“免费批量验号”的幌子搭建平台,吸引号商主动提交账号信息核验登录状态,实则在后台留存操作日志,暗中提取日志内账号ID、绑定的手机号、加密密码等公民个人信息,完成隐秘盗号。
2025年7月至8月,谢某非法提取8000余条微博账号信息,筛选修改密码后整理出5535个可用账号,交由女友王某分级售卖,普通账号单价18元至23元,高信用分“达人号”售价每个50元。为规避追查,二人要求买家以虚拟货币结算,还可提供改密码售后服务。截至案发,二人共售出账号3226个,非法获利10万余元。
“经详细核查,涉案的5535个微博账号均为手机号注册的有效账号,其中1976个为实名注册账号。”办案检察官姜倩涵告诉记者,“这些账号被大量用于转发、评论、点赞,既是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侵害,也成为网络数据造假、流量注水乱象的重要推手。很多用户直至账号被异地操控都毫不知情。”
今年3月13日,余姚市检察院依法对谢某、王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提起公诉。3月26日,法院分别判处谢某、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各并处罚金。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浩文告诉记者,行为人所处黑产链环节不同、作案手法不同,可能会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
在盗号环节,如果通过撞库、木马病毒、钓鱼链接等方式窃取账号,可能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若通过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用于登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若盗取的是有财产属性的账号,还可能涉嫌盗窃罪。
在倒卖环节,如果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向其批量出售实名认证账号等,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若销售的账号中包含实名认证的公民个人信息,则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刷量环节,如果行为人通过刷阅读量、点赞、投票等营造虚假热度,可能涉嫌虚假广告罪;若刷量伴随发布虚假差评、诋毁等,则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此外,行为人若利用账号发布违法犯罪信息,还可能会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来源:检察日报) http://t.cn/AXNglqu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