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误导消费者混发AB货涉嫌违法#】近日,不少消费者反映,电商平台售卖的商品和线下实体店商品标注同款,买到手后却发现差异很大;还有商家“看人下菜碟”,同一商品、同一售价、同一链接,给一线城市发优质货,给县城农村等地区发减配货。#电商AB货让消费者感觉被骗了#
商家发售“AB货”的行为合法合规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号朋认为,线上线下同一品牌商品存在差异,本身并不必然构成法律问题。品牌方基于渠道策略、成本结构、营销定位等因素,推出“电商专供款”“线下特供款”等差异化产品,属市场经营行为。
“真正构成问题的是,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消费者对商品品质产生错误认知。”苏号朋说,区分正常差异与误导行为,核心在于商家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全面、准确。如果商品外观、编码与实体店完全相同,质量却有显著差异,或者商家以同一链接、同一售价展示高品质样品,实际混发较低品质商品,使用“同款”“门店同款”等表述模糊差异,则涉嫌误导甚至消费欺诈。
现实中,一些商家会以“不同批次”“不同供应链”“促销款”等理由解释线上线下差异。苏号朋认为,批次差异本身可能是正常现象,但如果这种差异导致商品在材质、性能、配置等实质方面有所不同,且可能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商家仍有义务主动、清晰地说明,让消费者知情。详情→http://t.cn/AXNe7FuG via.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