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花薇的羊咩咩
26-08-17 17:58

根据《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众人物更应当带头遵守控烟相关法规,承担社会责任,维护正向的社会导向。同时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吸烟,还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二手烟属于一类致癌物,会损害在场工作人员、普通观众、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同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也明确网吧内严禁吸烟,场所必须张贴禁烟标识。
#魏大勋#

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