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离婚17年涉案证件信息非本人##女子因房产纠纷发现自己被离婚17年#【“被离婚”17年】2024年6月,朱兰因涉案房屋与开发商发生纠纷,被诉至法院。为证明自己对房屋享有合法占有权,她在丈夫晏某的安排下委托律师准备诉讼材料,并提交法院。就在这一过程中,她在案卷材料中,看到了上述那份2008年的离婚判决书。判决书原件显示,晏某与朱兰于1995年10月登记结婚,1996年9月生育一子。由于性格不合,双方婚后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于2001年开始分居,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2008年12月31日,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认定双方“无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
而让朱兰进一步产生疑问的,是判决书中“朱兰”的身份信息。朱兰说,最初她拿到的判决书复印件里,其中记载“朱兰”的出生日期为2月16日,而她本人生日是3月6日,“我当时觉得,这个人不是我”。之后,晏某又拿来一份修改过的材料,出生日期变成了她本人的信息。两份复印件内容前后不一,让她开始怀疑这份判决的真实性。最刺痛朱兰的,是案卷里由晏某提交给法院的那张结婚证。照片上的女人,并不是她自己。她怀疑,照片中的女性是与晏某当时关系密切的王华(化名)。
南方周末记者获取的音频材料显示,面对儿子的质问,晏某在录音中承认,结婚证上的照片并非朱兰本人。“她照片不给我,怎么办?我只能用一张别人的照片。”他称照片是从山西当地一家照相馆找来的,“那个人可能跟王华长得比较像,但不是王华。正好巧了,胖瘦跟王华差不多,但不是她。”
吊诡的是,2008年的离婚诉讼里,朱兰并未出庭。案卷材料显示,法院受理后以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被告朱兰经公告传唤未到庭,遂缺席审理。但根据朱兰的说法,她当时就住在北京,从未接到过法院的传票。http://t.cn/AXNeTyO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