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前的农村集体经济时期,建设了以生产资料(主要是农田水利、电力设施、农村交通设施、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农村教育、供销、医疗、金融服务设施等等)和社会服务为主的农村公共服务基础。
改革开放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并与之前的农村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相结合,促进农村经济迅猛发展。
所以,应当客观地说,改革开放前打下的农村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是改革开放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取得成功的前提。
否则,中国的农村经济,为什么会超越其他早已实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发展中国家?
现在的问题在于,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特征的农村私有制经济,没有能力持续更新和推进以生产资料(主要是农田水利设施、农村交通设施、农业科学技术、农村供销、医疗、金融服务设施等等)和社会服务为主的农村公共服务基础。
这也是近年来虽然工业不断加大反哺农业的力度,但农村依然陷入持续凋零的原因之一。
近年来为什么不少人重新审视农村集体经济,并积极探索符合中国特点的农村集体经济道路?因为农村私有制经济的局限性已经越来越清晰的显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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