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胶带改号牌字符!?罚款5100元、拘留10日、记13分!】#一线微观# 近日,沙坪坝区交管支队井双大队民警接指挥中心调度:在辖区有一辆轻型货车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即开展排查,在溪景路将该车查获。
经查,该车号牌的字母“R”被蓝色胶带粘贴覆盖,变为字母“P”。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还“逾期未检验”,执勤民警依法暂扣涉案货车。货车驾驶人王某讲,其日常货运时常有闯禁、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为躲避电子监控抓拍,便用蓝色胶带粘贴号牌字符后上路行驶。驾驶人王某因“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民警依法对其罚款5100元,行政拘留10日,驾驶证记13分。机动车号牌应依法取得并规范安装,不得涂改、遮挡、变造;请广大驾驶人以案为鉴,摒弃侥幸心理,做到守法驾驶、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