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凤凰星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凤凰周刊”)之委托,指派邓高静律师、余咏儿律师就“张兰诉凤凰周刊隐私权、名誉权纠纷案”凤凰周刊胜诉、张兰败诉事宜,发布本律师声明。 @凤凰周刊
发布于 上海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凤凰星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凤凰周刊”)之委托,指派邓高静律师、余咏儿律师就“张兰诉凤凰周刊隐私权、名誉权纠纷案”凤凰周刊胜诉、张兰败诉事宜,发布本律师声明。 @凤凰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