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举报哥哥冒名上大学案时间线#】8月18日,“弟弟举报哥哥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中的哥哥唐时达,就其学历证书被撤销一事对湘潭大学提起的行政诉讼在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弟弟唐一达作为第三人参加了18日的庭审。
2025年8月,湖南省高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和湘潭大学撤销学历的决定,要求湘潭大学3个月内重新作出相应行政行为。随后,湘潭大学重新作出了撤销唐时达学历证书的决定。2026年,唐时达再次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因北京的一套房产纠纷,兄弟二人对簿公堂,后弟弟唐一达于2018年举报哥哥唐时达冒名顶替自己上大学,引发唐时达与湘潭大学持续至今的多轮行政诉讼。唐时达的本硕博学历被撤销,北京户口被注销。
由于事件牵涉到多个官司,在关于买房、房产分配、大学入学等问题上,唐时达、唐一达二人说法大相径庭,以下根据多个裁判文书,以时间线形式尽可能呈现事件脉络。为方便理解,以“哥哥”指代唐时达,以“弟弟”指代唐一达:
2001年 哥哥入读湘潭大学
2002年 弟弟入读中国人民大学
2012年12月 哥哥以已取得北京户口的弟弟的名字,在北京市西城区买房,总价285万元。首付112万元由母亲给哥哥、哥哥给弟弟,由弟弟对外支付,母亲表示首付款系出借给哥哥
2013年8月 哥哥以博士后资质落户北京,后在朝阳区再购入一套住房,于2016年将户口迁入朝阳区住房
2013年-2017年 西城区住房还贷以哥哥为主,弟弟还贷共4.8万元
2017年4月 哥哥起诉弟弟,称自己用弟弟名字买房,要求过户
2017年12月 “借名买房”案一审判决弟弟将房子过户给哥哥。弟弟向湘潭大学和公安机关举报哥哥冒名顶替入学
2018年1月 湘潭大学启动学籍核查
2018年1月14日 二人签署协议,商定将房产作价900万元,扣除现有房贷余额180万元,净值720万元,哥哥给弟弟360万元(160万元现金,200万元欠条),房产由哥哥处置
2018年1月15日 弟弟向湘潭大学出具检讨书,称举报内容不实
2018年2月 弟弟撤回上诉
2018年5月 “潘涛”被认定为虚假户口,被湖南省武冈市公安局注销
2018年7月 200万元欠条将到期,哥哥未兑现,弟弟再次向湘潭大学举报
2018年8月 湘潭大学作出撤销哥哥学历决定
2018年9月-2025年 哥哥以撤销行政决定的案由起诉湘潭大学,经历多轮审理,一审、二审未要求湘潭大学撤销决定
2018年-2019年 (下称“合同纠纷”案)弟弟起诉哥哥支付200万元欠款,哥哥反诉弟弟以举报胁迫自己,要求撤销协议和欠条、返还160万元,一审判决哥哥支付200万元欠款,哥哥上诉
2019年5月 学历被撤销后,哥哥北京户口被注销,对北京市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后经历一审、二审,法院判决驳回哥哥关于撤销注销其北京户口决定的请求
2019年5月 “合同纠纷”案终审判决撤销协议和欠条,弟弟返还哥哥160万元
2019年12月 弟弟未履行“返还哥哥160万元”,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2年4月 “借名买房”案被裁定再审
2023年8月 再审一审判决书显示,哥哥因其不诚信行为取得北京户口,后取得房屋所有权,事实上规避房屋限购政策,合同应认定无效。判决撤销此前要求弟弟将房子过户给哥哥的判决
2024年6月 再审二审驳回哥哥上诉
2025年8月 湖南高院终审判决,撤销“学历案”一审、二审判决和湘潭大学撤销学历证书的决定,要求湘潭大学三个月内重新作出相应行政行为
2025年11月 湘潭大学再次作出撤销学历决定
2026年8月 哥哥再次起诉湘潭大学一案开庭(记者 高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