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商务品牌周边制作的小提示
任何周边制作都请明确一个前提:版权。其中,艺人商务合作的版权最重要也最不应该成为周边制作的物品。包括商务合作的视觉识别符号、相似的结构借鉴、LOGO等等,都属于品牌方版权所有,我们不应也不能随意使用和修改。
一、品牌公司合法拥有的图片、视频、商标LOGO等,版权均归属对应品牌方,不能二次修改、二次改编,更不能用于商用行为。任何自制周边、开团售卖,以及变相盈利的付邮送等形式,都不能使用品牌相关内容。
二、如有进行中的关于品牌周边的制作、开团行为,请务必及时停止。如因强行制作开团造成严重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团长自行承担,如若后果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将由品牌方和公职部门介入。
最合理支持商务物料的方式,是在稳妥范围内扩散和传播官方平台内容,官方发布的原图、原视频积极点赞关注,这也是维护艺人商务形象的最好方式。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