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组通报杭州酒局事件#
比酒、拼酒、劝酒、耍酒疯、逼人喝酒,我觉得都可以归类到神经病序列。法律上是不是可以定一个强迫他人喝酒的违法概念,即谁要是强迫别人喝酒,便属于违法。
像在这个案例中,让人拎壶冲,逼对方喝得不省人事,然后还要猥亵对方,不从的话还打对方,把对方打成了轻伤二级。一个企业高管,一个政府公务人员,把上位者的霸道、掌权者的傲慢,演绎得淋漓尽致。
酒量不代表工作量,酒量跟工作量没有半毛钱关系。
喝酒要量力而行,能喝就喝,不能喝就不喝,劝人喝酒、逼人喝酒的所谓酒文化,属于典型的陋习。#热点观点#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