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反抗暴力强拆致死被判无罪##反抗暴力强拆致死被判无罪男子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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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本案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
防卫前提:存在真实存在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十余名人员无合法手续、持械强行破门入户,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法侵害已经实际发生且正在持续进行,防卫人并非出于主观臆测,而是面临着切实的住宅被毁、人身安全受威胁的紧迫危险
防卫意图:确实正在保护合法权益:保护自身及家人的人身安全与住宅财产
防卫限度:在高度紧张、恐慌、对方人数多且持械、封闭空间,十余人持械入户对阵私人,双方力量极度悬殊,防卫人的强力反击完全具备法律上的必要性与相当性
死者石某作为持械非法强拆的参与者,其本身处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之中。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实施暴力,应当预见到可能遭受防卫人的抵抗及由此产生的伤亡风险。
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