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气!结果终于出来了,官方定调打脸LV!
广东高院(二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均驳回LV的上诉和对国知局的行政诉讼,认定四叶花 / 宝相花为中国千年的公有纹样,维持本土商家的相关花纹商标有效。
这场拉锯战前后耗时两年多,涉案本土商标持有人黄民耀只是广东汕头一名普通服装从业者。他早年做服饰加工时,经常在面料里使用宝相花纹样,这类纹样在潮汕纺织行业沿用数十年,古建窗花、传统绣品随处都能找到同款造型。他出于保护本土传统设计的想法,将简化后的四叶花图形提交商标注册,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完成确权。
这份合规确权结果,直接触碰到LV长期的商业布局。这家奢侈品牌常年依靠全球商标诉讼收割市场,近五年在国内发起一千六百多起维权官司,小到街边餐饮店餐具花纹,大到文创店铺国风图案,只要出现近似四叶花造型,都会收到高额索赔律师函。它在海外诉讼里多次主动主张基础花卉纹样属于公共领域,到国内市场却改换说辞,试图将源自我国隋唐的宝相花纳入自家私有商标体系。
LV不甘心国知局驳回它的无效宣告申请,接连提起行政诉讼,试图依靠跨国法务团队倒逼国内商标规则松动。广东高院二审审理期间,办案法官调取敦煌壁画图集、唐代出土织锦文物、《营造法式》古籍资料,完整梳理出宝相花纹样两千多年的发展脉络。合议庭最终明确,LV受保护范围仅限字母与花纹组合而成的完整老花标识,单一四叶花造型属于全民共享的传统文化资源,任何企业没有独占垄断的权利。
很多国货设计师长期陷入创作顾虑,选用国风传统纹样时畏手畏脚,就怕无端卷入跨国商标纠纷。两份终审判决划定了清晰边界,法律既保护合法注册商标权益,也守住了我们传统文化资源不被资本私占的底线。
文化根脉不容商业垄断,这两份判决,既是司法公正的体现,也给无数国风从业者吃下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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