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殴打女儿父亲曾收家暴告诫书# 【#制止家暴案申请一审检察官回避#】8月18日,男子刘旭(化名)因制止一名父亲当街殴打女儿,被控故意伤害罪一案重审开庭。开庭约20分钟后,刘旭及其代理律师发现,重审检察官仍是一审时的检察官,提出回避申请,庭审当即终止,目前延期开庭。
2024年5月26日晚上接近12时,刘旭与朋友赵某看到一名中年男子在踹一名蹲坐在地上的女孩,女孩身旁有一个书包,路边还站着一名女子。刘旭提供的一段30多分钟的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中年男子朱某在刘旭和赵某过来前多次脚踹女孩,女孩被踢后坐在地上,随后该男子又多次脚踹女孩的头部、肚子等部位。 一审判决书中显示,警方曾向朱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2025年3月,女孩父亲朱某因殴打女儿被公安机关给予告诫。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旭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同时判决其赔偿朱某医疗费1564元。一审判决后,刘旭提起上诉。
今年5月6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该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判决撤销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并发回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刘旭称,他和父母几乎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这件事情上,父母把养的羊全卖了,用作请律师,还欠下大笔债务。而他创业开的台球厅也关了门,目前没有收入,靠爱人赚钱养家。8月18日,该案重审开庭,但开庭20分钟左右,刘旭与其代理律师发现,重审检察官依然是一审的检察官,他们申请回避,庭审当即终止,目前延期开庭。@九派新闻http://t.cn/AXpwqFB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