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26-08-19 21:18 微博认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鄂检新闻##普法宣传#【“野味特色菜”翻车记🍲】阳新县一家乡镇餐馆的蔡老板本想靠麂子、野猪、野兔等“山货”招揽食客,谁知这道“特色菜”最终把自己端上了被告席。2022年2月至2025年4月间,蔡某某多次收购村民用狩猎夹非法捕获的陆生野生动物,一部分加工成干锅麂肉、干锅野猪肉摆上菜单,一部分通过微信按品类重量私售熟客,涉案野生动物总价值达三万余元。2025年6月,市场监督部门联合派出所突击检查,从其餐馆冰柜内现场查获6只野生小麂。案发后蔡某某主动投案并认罪认罚。经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26年6月9日,法院以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蔡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收购者与出售者同样是刑法惩治的对象,野味从来不是生意经,而是碰不得的高压线⚡。@阳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