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已规定感染艾滋病要告知配偶#非常的支持的一集。在我眼里感染者的隐私权<配偶的生命健康权。
以前的逻辑是:检测结果只能告诉患者本人,说不说由他自己决定。问题是,如果他不说呢?有人婚检查出阳性,求医生别告诉另一半;有人隐瞒了10年,跟妻子无防护同房,直到入狱需要领药才被拆穿。医生知道真相却不能说,说了违规,不说可能眼睁睁看着另一个人被感染。
云南的做法是给这道题加了个“缓冲期”。感染者有主动告知的义务,如果本人不告知,医疗卫生机构有权告知。不是公开,是只告诉配偶一个人。不履行告知义务的,要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效果怎么样?广西、云南试点后,婚内新发感染率大幅下降,部分地区母婴阻断成功率接近100%。
隐私很重要,但另一条命也很重要。这个平衡,云南试着找到了。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