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愿意喝酒,不代表愿意干其他的。
西湖酒局这事,网上说啥的都有,有一派言论就是,喝酒是她自己愿意的,还说什么老大就愿意老二不愿意,就想说女方不是完美受害者。
我就很无语了,能不能别这么狭隘啊。这年头,女方喝酒咋了,女方在职场上,通过喝酒挣表现,怎么就见不得人了?
我公司就有三个女中豪杰,有名的酒量好、会来事,有招待老板就会叫上她们。她家里人、我们同事,也不会对她们另眼相待。我反而觉得,人家通过伤害身体健康,在职场上博点优势,很不容易。
希望大家都明白,女方愿意喝酒应酬,不代表愿意接受猥蟹。这种联想,简直就像以前某男作者说女方愿意单独和你看电影就是愿意和你上船一样,幼稚得不得了。
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