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凡达是我认为全世界最被高估的东西,没有之一。
我第一次看的时候强忍不适硬着头皮看完,后来重新上映,团队小伙伴都兴冲冲去看,我看了开头实在看不下去走了。
我年纪比较大,所以看电影比较多,在大学时候就把IMDB250和百年奥斯卡最佳电影100都刷了一遍。
阿凡达的剧情,和《与狼共舞》是高度近似,甚至可以说是像素级别抄袭的。
文明世界遭到排斥的主角,
误入落后原始部落,
在原始部落如鱼得水,开始对「文明」的反思。
但是《与狼共舞》拍的更好,十分动人。
相比之下,阿凡达的很多内容和导演的寓意,就令人作呕了。
阿凡达在原始部落里,主角的重心是:
龙傲天,无所不能,恐怖如斯,让周围原始人对这个高贵白人全部虎躯一震纳头便拜。
一个原始部落的蓝种人,但是必须拥戴一个白种人,做自己的弥赛亚救世主,成为自己的王。
主角在原始部落里,驯服了最暴烈的走兽,打败了部落最英勇的战士,把他的未婚妻最美丽的公主给抢走了。
原始部落里最好的东西,最美的女人,都应该归白人老爷所拥有,最勇猛的武士也应该向白人老爷下跪臣服。
仿佛一切都是天公地道的。
那么与狼共舞里,是如何描写白人主角和印第安部落的关系呢?
不是白人老爷样样精通,打猎马术狩猎技艺超群,击败了部落最英勇的武士,驯服了部落最强悍的烈马,骑上了部落最美丽的女人。
不不不,完全相反。
与狼共舞是一种平等友谊,和谐共存的视角,来刻画白人主角和印第安部落苏族的来往的。
双方小心的互相试探,开始你来我往的交易,慢慢熟悉结交友谊,借此主角了解了苏族的生活理念和思想特征,各种和平友好的风俗习惯,苏族人带他阅览了雄壮美丽的北美风光,并且教他如何狩猎如何野外生存。
主角并不是优秀的,反而是笨拙的,野外生存能力处处比不上印第安人的。
直到最后,整部片里战斗力最高的依旧是风中散发,一位印第安野人,也是主角最好的朋友,他最后依依惜别主角的场景,灿烂的笑容和依依不舍的挥舞手臂,任何人看了都会动容,都会感慨这种诚挚友情的可贵。
男主的爱情也不是部落里最美的女人,而是和他一样的白人妇女。
与狼共舞这部电影,是平等的,平和的视角,真正意义上从印第安人的角度,来批判所谓的白人文明的。
但是阿凡达不是,阿凡达是一种伪平等视角。
它表面是写阿凡达人,其实是用一种围观动物园猴子一样的猎奇心态展示,真正的主角始终是白人老爷,一个白人世界里的残废,轻而易举的统治了整个部落,完成了部落百年无人完成的壮举。
这其实是一种最典型的殖民主义思想和白人至上主义思想的体现,
但是绝大部分人是没有察觉的,甚至很多人都津津乐道,深以为然。
你再联想下现实,白人在任何一个非白人国家都更受推崇,在中国,在日本,都备受优待和礼遇,哪怕他们平平无奇,甚至是白人社会里的垃圾,但就是生活轻松顺利。
你会觉得阿凡达这种电影,就挺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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