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工作和《逻辑哲学论》的最显著区别是什么】
与拉姆塞不同,斯拉法有能力迫使维特根斯坦作出修正——不是修正这一点或那一点,而是修正整个视角。有一件轶事说明了这一点,这件事维特根斯坦对马尔科姆和冯·赖特都说过,此后广为流传。那是一次谈话;维特根斯坦坚持命题及其描述的东西必须有同样的“逻辑形式”(或“语法”,视故事的版本而定)。面对这一想法,斯拉法做了个那不勒斯人的手势——用指尖扫过下巴,问:“这个的逻辑形式是什么?”照这故事的说法,维特根斯坦因此不再坚持《逻辑哲学论》的这一思想:命题必须是其描述的现实的“图像”。
这轶事的重要性,不在于解释了维特根斯坦为什么放弃意义的图像论(它并没解释),而在于它是一个好例子,说明了斯拉法是怎样使维特根斯坦从新鲜的视角重新看待事物的。维特根斯坦告诉许多朋友,与斯拉法的讨论令他觉得自己像一棵砍掉了所有树枝的树。这个隐喻是精心挑选的:把死的树枝砍掉,新的、更健壮的树枝就能长出来(而拉姆塞的反对则让死木头留在那儿,迫使树扭曲自身绕过它)。
维特根斯坦曾对洛什·里斯谈到,自己从跟斯拉法的谈话里获得的最重要东西是一种看待哲学问题的“人类学”方式。这一评论有点解释了,为什么维特根斯坦认为斯拉法对自己有如此重要的影响。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工作和《逻辑哲学论》的最显著区别之一是其“人类学”进路。即,《逻辑哲学论》处理语言时,把语言与其使用的环境隔绝
开;《哲学研究》则反复强调给予语言表达以意义的“生活之流”的重要性:描述一种“语言游戏”时,不能不提到其中的行为,以及做语言游戏的“部落”的生活形式。如果这一视角转变来自于斯拉法,那么斯拉法对维特根斯坦后期工作的影响确实有着最根本的重要性。不过,就算是这样,这种影响还得再过几年才结出果实,因为维特根斯坦哲学方法的这个“人类学”特点要到1931年左右才渐渐显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