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纵火杀人案死刑犯被执行死刑#
8月21日,日本法务省宣布,已对58岁的死刑犯高见素直执行死刑。距离上次执行相隔约1年2个月,同时这也是高市早苗上台以来首次执行死刑。
2009年,高见素直因找工作屡屡受挫、生活陷入绝境,遂决定报复社会,在大阪市此花区一家营业中的弹珠店内泼洒汽油并纵火,导致顾客及员工5人死亡、10人受伤。一审期间,“绞刑是否违反宪法禁止残忍刑法的条款”成为主要争议点,法院最终裁定绞刑合宪。日本最高法院于2016年驳回高见上诉并判其死刑,认定该案为“极其残酷且恶劣的计划性无差别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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