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未提供精卵不享有胚胎处置权#
从法律角度来讲,确实如此。
就好比假设一个婚内女性,跟丈夫以外的其他人,做了一个胚胎,或者怀孕了,或者生下了非亲生孩子,丈夫也没有权利要求销毁掉婚外胚胎,或者把婚外子女送到某个工厂进行“销毁”。
这个丈夫只能选择:
离婚。
可以在离婚时,多要点钱,但是除了离婚这个选项以外,没法对婚外胚胎或子女,进行“销毁”或惩处。
连浸猪笼都不会有。
古时候通奸属于犯罪,生了婚外子女要被施以杖刑或徒刑,即被痛打一顿且可能被流放。但现代社会讲究人格平等、个人自由、婚姻自由。不爱了,或者不想在一起了,可以离,但是不能强迫对方跟自己在一起,也不能对婚外胚胎或子女进行惩罚。#热点观点#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