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馆偷拍涉未成年仅拘10天#
山东临沂兰陵县游泳馆偷拍事件引发巨大舆论争议。8月6日,两名女孩在游泳馆淋浴区,13岁未成年妹妹被女子谭某偷拍,当场被受害者拦下。经查,自7月起谭某连续一个月,在女更衣室、淋浴间偷拍多名女性隐私照片,受害者包含未成年人,拍完之后将照片发给丈夫刘某,丈夫不但不制止,还对照片进行点评纵容其继续作案,二人属于共同违法。
警方最终对谭某、刘某均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1000元,这已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偷拍隐私的顶格行政处罚,但并未追究刑事责任。网友难以接受多次作案、侵害未成年人仅行拘的结果。法律层面,单纯偷拍、仅夫妻内部查看,没有对外传播、牟利,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这也是本次争议的核心痛点。
涉事游泳馆完成整改,加装隔断帘、张贴警示标识。受害者还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删除影像、赔礼道歉以及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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