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行动:故意别停后车?记3分罚200】 近日,宜宾公安交警直属五大队接到举报,7月23日20时许,有一辆车牌号为川QDE1***的小车在三江新区志诚路上故意变道别停后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接报后,大队立即核查并通知驾驶人罗某到大队接受处理。7月31日,驾驶人来到大队,承认违法事实,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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